全所师生: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校发学字〔2014〕64号)等文件精神及《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城环字〔2014〕42号)规定,决定开展我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参评范围
1、我所按照国家招生计划录取的中国科学院大学全日制研究生(包含非在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
2、硕博连读生按申请时的学籍注册培养层次参与评选。
3、评选工作开始时已毕业离校的研究生不在国家奖学金评选之列;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由于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期间内原则上不具备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
二、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科大及我院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学期间获得过国科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6、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获得国家奖学金:
(1)参评学年受到过国科大或我所纪律处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的;
(3)学位课考试或必修环节考核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或不通过者;
(4)参评学年由于个人原因,在各种实验、实践环节中严重损坏仪器设备或出现安全责任事故者。
(5)参评学年的一半及以上时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三、国家奖学金评选名额
中国科学院大学核定我所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为:硕士研究生2名,博士研究生3名。
四、评选程序
1.评审工作按照学生个人申请、推荐人(即导师)推荐、候选人公开答辩、研究所初选确定推荐人员、研究生部通知入选者及导师进行网上填报的流程进行。最终结果由国科大报教育部审批。
研究生公开答辩时间为报告5分钟,答疑5分钟。报告PPT制作建议参照如下格式:(1)自我介绍;(2)成果汇总;(3)公益活动;(4)科研进展;(5)认为最成功的一项工作介绍。
2.由研究所评审委员会评议出获奖者名单。获奖名单在本所范围内公示5天。
五、时间安排
1、申请奖学金的学生于10月18日(本周五)前提交纸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相关的证明材料(双面打印,学生本人及导师签字),并将电子版《科研成果汇总表》发至研究生部邮箱yhlin@iue.ac.cn。
2、11月5日前(待具体通知)举行国家奖学金评选答辩,由研究所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选出获奖者名单并公示。
研究生部
2019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