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生课程学习及学分要求暂行规定》和研究所博士生培养方案,博士研究生应获得专业学位课≥6.5学分。《中国科学院大学关于规范研究所和教育基地研究生课程教学的通知(校发教字[2016] 13号)》要求,所级博士专业学位课程要完成所内课程开放、学生选课、成绩录入及发布等环节。为保证博士研究生毕业和学位工作正常进行,请同学按上述管理要求及时完成选课及上课任务。
1.报名条件
尚未取得春季学期专业学位课成绩的在读城市环境所博士生研究生。
2.报名流程
学生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25日23:00)
学生通过所级教务系统(登录网址:http://sep.ucas.ac.cn/)进行网络选课。
3.课程说明
本学期“环境科学与工程、生态学前沿讲座”各安排10次课程。要求:
(1)环境科学、环境工程专业的学生至少参加7次“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讲座”,同时要参加至少3次“生态学前沿讲座”;
(2)生态学、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专业的学生至少参加7次“生态学前沿讲座”,同时要参加至少3次“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讲座”。
即每名需要修学分的学生应在系统选择“环境科学与工程前沿讲座”及“生态学前沿讲座”两门课程。
博士专业学位课程成绩不满6.5学分者,不符合毕业条件,不能参加博士论文答辩和申请研究生毕业。
进行博士专业学位课选课后,请选课学生按时上课,不接受退课申请。未完成上课、考核等专业课学习环节,成绩以0分处理。
研究生部
2019.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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