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中科院城市环境所2018年“科创计划”项目的通知
更新日期:2018-04-16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本科教改的精神,发挥中国科学院优质科教资源在本科生培养中的作用,着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科技创新能力,根据国家“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简称“国创计划”)的精神和中国科学院《关于开展2018年“中国科学院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的通知》(简称“科创计划”)要求,现面向全国各高等院校大学发布城市环境研究所“科创计划”申报通知。

  一、资助形式 

  “科创计划”以项目形式进行经费资助,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1年期项目资助经费约为1万元,具体额度以评审批复为准。获得资助的本科生,须在城市环境所有关老师的指导下开展6-12个月的科研创新实践活动,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二、申请对象 

  申请者应为全国高等院校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生态学、化学化工、生物学等相关专业的本科大二、大三学生。需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科研探索精神,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和扎实的理论基础知识。 

  三、申请要求 

  申请“科创计划”的本科生可根据自己专业、兴趣,选择相关指导老师的科研课题(见附件1),亦可结合指南项目或我所其他研究方向自主提出相关的研究课题。申请者需经所在学校同意方可提出申请。申请者除了研究所指导老师外,可申请一名所在学校的指导老师共同指导。 

  四、实施流程 

  1.确定项目申请意向 

  申请者在提出申请前应与我所相关导师取得联系,以便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科研兴趣等,并在科研实践安排、研究方向等达成初步意向。 

  导师简介请见网站链接:http://www.iue.cas.cn/rcjy/zgjgwry/,http://www.iue.cas.cn/rcjy/fgjgwry/ 

  2.学生本人网申 

  学生本人登陆http://zxsq.ucas.ac.cn/login/index/ti,或从中科院网站-人才教育-科教协同育人计划-科创计划报名入口进入,注册新账号,然后登陆系统;认真填写各项个人信息和申请项目信息,提交即可生成申请号;下载项目申请表,打印后由学籍所在院校盖章,再点击上传扫描件功能,上传申请表扫描件。上传盖章扫描件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修改后再次点击提交即可。最后提交的申报信息必须与盖章扫描件一致。  

  注意事项如下:  

  1)是否在本科院校设共同指导教师,根据城市环境所指导老师意见确定。  

  2)项目成员(包括申请人在内)不得超过3人,均须为二或三年级本科生。  

  3)项目执行期限一般为6-12个月,应在申请者本科毕业以前完成。  

  2018年“科创计划”申报截止时间为620 

  2.项目立项 

  研究生部组织项目评审,确定立项项目以及项目经费额度。 

  3.项目实施与验收 

  城市环境研究所为每个立项项目提供指导老师以及实践环境等支撑条件。项目完成后,由研究所组织验收。 

  附件:中科院城市环境所2018年科创计划项目一览表 

   研究生部 
    2018-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