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级秋季博士研究生缴纳学费及申请减免学费通知
更新日期:2014-09-12  

  根据中国科学院大学的统一要求,2014年秋季学期及之后入学的学生,应缴纳学费。学费标准:博士生10000元/年?生,按学年收取。请2014级秋博在9月12日前务必将学费存入国科大为其本人开立的银行账户中,以便国科大统一收取。用来缴费的银行卡内应存有略高于学费(多10元即可)的金额。申请缓交或办理了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勿在银行卡内存有高于学费金额的钱款。国科大将通过该银行卡发放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费用,以后各学年的学费也通过该银行卡收取,请一定妥善保存。

  如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不能在规定期限缴纳学费,需缓交或减免学费的,请相应提供《国科大学费缓交申请表》或《国科大学费减免申请表》,并填写《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缓交或减免学费的申请,由国科大审核确定学费是否减免。

  研究生在入学前已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拿到贷款受理证明的,请务必告之研究生部,以便汇总至国科大学生处。校园地贷款目前国科大还没有政策,不能办理。

  《国科大学费缓交申请表》、《国科大学费减免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均可在研究所网站——研究生教育——表格下载处下载。相关表格签字盖章后务必于9月19日前交至研究生部。

  获得学业奖学金,应该是两个条件,一是按规定缴纳学费,包括申请缓交获得批准的,不包括给予减免的;二是全日制学生。办理助学贷款、申请缓交学费的学生不影响学业奖学金评定。一般是免交学费,原则上不考虑减除部分学费。

  如有疑问可直接咨询研究生部,电话0592-6190967。

  

  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

  201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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