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资格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力。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1. 全日制研究生;
2. 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三、单位代码及招生专业
1. 单位代码:14430
2.招生专业:请直接查询全国统一的网报系统,也可参考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或http://admission.ucas.edu.cn/),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
四、报名要求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 。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时间。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内地(祖国大陆)普通高校面向港澳台地区招生信息网”(http://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报考点要求参加现场确认。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20 年1 月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3.打印准考证
考生应当在2020年3月20日至4月19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内地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五、初试时间
2020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 年4 月18日至19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六、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5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个报考点,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
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944 图文传真:(021)65988292
附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