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201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为环境科学、环境工程、环境经济与环境管理,预计招收博士研究生22名(最终录取博士研究生人数以国家下拨指标数为准)。招生工作委托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代理。
一、报名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二)考生的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三年学制及两年学制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考,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必须取得硕士学位后方可报考。
3.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
其中硕士学位同等学力人员是指:
①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学位满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达到与硕士学位同等学力;
②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结业生(报名时已取得结业证书);
③报名时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但尚未取得硕士学位的人员。
同等学力人员报考,除符合上述有关要求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已取得报考专业6门以上硕士研究生主干课程的合格成绩(由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成绩通知单);
2.已在公开出版的核心学术期刊发表过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学术论文2篇(第一作者);或获得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为主要完成人);或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不超过40周岁。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所不承担责任。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六)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二、报名时间
秋季(入学)博士生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8日—2012年1月25日(过期不能补报名)。
三、报名手续
考生进入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gucas.ac.cn),培养单位选择“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根据招生专业目录选择我所招生研究方向,并在网报“备用信息1”中注明所报考的单位名称“城市环境研究所”。
网报成功后,考生应在2012年1月25日(以当地邮戳为准)前将以下材料寄往或送达到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邮寄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综合楼106室;收件人:林彦红;邮编:361021;联系电话:0592-6190967)请各位考生用快递寄送(申通不到,勿发),并在内件品名栏注明“博士报名材料”字样。
1.网上报名生成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打印一式一份,需本人亲笔签名;
2. 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3张(照片背后标注考生姓名、报考导师与专业);
3. 两名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职称)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4.硕士课程成绩单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在报名时先提交硕士生学生证复印件,注意必须有照片页和学期注册登记完整的注册页。并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或证明书);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护照、港澳台身份证);
6.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相关证明: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7. 报名费 150元(可通过邮局汇款,地址同上,并在汇款单备注“姓名+博士报名费”字样)
如考生报考材料齐全(含汇款已到),城市环境研究所招生办会当天在网上确认考生网报信息及考试资格,考生可自行登陆报名网页查询报名结果(如有“您报考的单位对您的报名信息已经确认”字样,即为手续齐全,审核通过)。
四、考试时间
2012年3月17日、18日,各科考试的具体时间以签发的准考证日期为准。
五、考试科目及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包括英语和两门专业课,详见附件招生专业目录。复试为综合考试,采用面试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除必须进行政治理论课笔试外,还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硕士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六、考试地点
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以准考证或网上公布为准,考生费用自理)。
考务具体安排请关注我所网站后续通知。
七、录取及其他事项
1、博士生录取原则:在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内,按照考生初试、复试成绩,结合硕士(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硕士(学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录取名单,其中政审、体检不合格或复试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2、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我所对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进行审查后,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发送准考通知。在复试阶段将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对于考生申报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招生规定的行为,我所将按照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本简介如与上级部门新下达的招生规定相悖,则以上级部门的新规定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大道1799号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研究生部
邮编:361021
联系人:林彦红
电 话:(0592)6190967
邮 箱:yzb@iue.a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