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4-1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节假日安排通知精神,今年“五一”放假安排如下: 5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4月28日(星期六)、29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5月4日(星期五)、7日(星期一);5月5日(星期六)、6日(星期日)照常公休,4月28日、29日上班。 节日期间,请各处、室、研究中心认真做好安全保卫等工作。
办公室二OO七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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