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07-04-09
为加强会议文献资料的规范管理,促进文献资源的有效利用,特作以下要求:
1.由研究所委派参加国内、国际会议及出国考察人员应注意会议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并将带回研究所的会议文献资料(含光盘)交科技处(黄静)做图书固定资产登记,并由研究所文献中心统一管理。
2.参会或出国人员如对交付文献需要进一步使用,可以在办完交付手续后办理借阅手续。
3.文献中心应按图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所收到的会议文献进行妥善保管,并按现行“图书借阅规则”为全所职工和研究生提供服务。
城市环境研究所
二OO七年四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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