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环境所召开全所职工大会解读“率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4-11-22来源:综合办公室
11月20日,城市环境研究所召开全所职工大会解读研究所“率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会上,朱永官所长作了《城市环境研究所“率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解读报告。朱永官从国家对中科院提出的“三个面向”和“四个率先”的要求分析了目前研究所的基础和存在问题,指出经过数次广泛征求意见和研究所领导班子多次商讨,确定了实施方案的总体战略与发展思路。在科技布局和战略重点方面,紧紧围绕研究所“一三五”规划,确定了三个主题领域;在组织实施方面,实行主题领域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立“创新生态系统”型的科研组织模式;在资源配置方面,按照“激活存量,做优增量”的原则, 根据主题领域的阶段性目标完成情况,实现研究所人财物的统筹调配;根据中国科学院的相关规定和“率先行动计划”工作新形势的需要,研究所将建立管理与科研融为一体的管理部门运行机制,科研人员可以跨越原有研究组和研究中心等形式,自主选择参与率先行动计划的主题领域;改革原有考核评价制度,研究所以目标完成度为标准考核首席科学家,以目标完成贡献度考核科研人员。
朱永官进一步指出研究所2014年要确定主题领域首席科学家,选择首批进入主题领域的人员和确立PI簇,确定主题领域研究进度和考核目标;2015年形成以围绕研究所“一三五”规划为研究主线的PI簇创新集群。
同时,为保障研究所“率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顺利开展,研究所制定了包括《管理部门改革措施》、《主题领域管理办法》、《主题领域人事管理办法》等8项保障措施。
朱永官强调,实施“率先行动计划”既是院党组对研究所的要求,也是研究所自身发展的迫切需要,全所职工要形成共识,意识到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积极主动的投入到研究所“率先行动计划”的实施中。他表示,此次“率先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形成将进一步凝聚全所力量,经全所职工讨论后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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