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大学2019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研究生简章
发布时间:2018-11-28来源:研究生部
欢迎香港、澳门、台湾人士报考中国科学院大学(简称“国科大”)!
国科大是一所以研究生教育为主的科教融合、独具特色的高等学校。前身是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成立于1978年,是新中国的第一所研究生院,培养了我国的第一个理学博士、第一个工学博士、第一个女博士、第一个双学位博士。目前,国科大在学研究生达4.7万名,其中博士生占52%。
国科大与中国科学院100多个所属科研机构在管理体制、师资队伍、培养体系、科研工作等方面高度融合。基于中国科学院各研究所的高水平科研优势和高层次人才资源,国科大形成了由京内4个校区、京外5个教育基地和分布全国的100多个研究所组成的“大学校”。
国科大拥有一支由院系和研究所师资组成的高水平导师队伍,拥有学生开展科研实践的一流科研环境。目前,国科大有专任教师3000余名,其中两院院士153人,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460人;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有在岗研究生指导教师10170名,其中两院院士238人,博士生导师6000余名。分布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23个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一个国家实验室、两个国家研究中心、77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89个中国科学院重点实验室、9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7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5个国家工程实验室,以及众多国家级前沿科研项目,为学生培养提供了世界一流的科研创新实践平台。
国科大拥有完备的学科体系,共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40个,分布在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7个学科门类;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3个,分布在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10个学科门类。此外,国科大还拥有工程、工商管理、金融、应用统计、应用心理、翻译、农业、药学、工程管理、公共管理10类专业学位授权点,其中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领域22个。在保持自然科学领域学科优势的同时,国科大近年来不断加强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以及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建设,在管理学、哲学、医学、心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学科的实力也逐渐显现。
国科大拥有丰富的文献资源和现代化的教学、科研条件。国科大共有共享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的资源,拥有丰富的馆藏资源和电子文献,学生可自由借阅和查询,也可在中科院各分院和各研究所以及国科大雁栖湖校区、玉泉路校区的图书馆,有针对性地查阅专业文献。国科大教学设施优良,全面应用多媒体、网络视频教育等现代化教学手段。国科大注重教学质量,严格教学管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出版了大量高水平的专业教材,鼓励使用优秀的英文原版教材和英语授课。
以中国科学院丰富的科教资源和强大的国际合作平台为依托,国科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国际学术合作和师生交流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国际学术声誉和国际影响力。目前,国科大已与美国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哥伦比亚大学、斯坦福大学,英国剑桥大学、布里斯托大学,德国慕尼黑工业大学,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国索邦大学、巴黎科学艺术与人文大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等世界一流高校和英国皇家科学院、德国马普学会、法国国家科研中心、美国科学院等国际知名科研机构建立了密切联系与合作交流关系。国科大是环太平洋大学联盟(APRU)成员高校,也是科技大学联盟(UAST)成立发起高校之一。
面向未来,国科大将秉持“科教融合、育人为本、协同创新、服务国家”的办学理念,践行“博学笃志,格物明德”的校训,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而不懈奋斗。
一、报名
(一)报考资格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须符合以下条件:
(1)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博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学习方式/报考类别
1. 全日制研究生;
2. 非全日制(兼读制)研究生。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包含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和计划外全日制研究生,其中拟招收计划内全日制研究生具体人数根据报考情况确定。
(三)单位代码及招生专业
1. 单位代码:14430
2. 博士招生专业:请参考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
3. 硕士招生专业:请参考国科大招生信息网(http://admission.ucas.ac.cn/),或直接同相关研究所或院系联系咨询。
(四)报名要求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考费。
网上报名的技术服务工作由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联系电话:010-82199588。现场确认工作由各报考点负责组织进行。
1.网上报名要求:
(1)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全天24小时接受网上报名。
(2)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登录“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并按规定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4)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现场确认、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要求
(1)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对报名信息进行现场确认,现场确认须在2019 年1 月10 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各报考点自行确认和公布,逾期不再补办。
(2)考生现场确认时应按规定提交本人网上报名编号、有效身份证件、学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于录取前补交,但须提交应届在读证明原件)或同等学历文凭,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3)考生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和电子照片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缴纳报考费。
(5)报考点打印《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考生签字确认后交报考点留存。
(6)考生应按报考点要求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副本。
(五)报考点
教育部委托下列4个报考点负责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宣传、报名和初试的组织工作。符合报考资格的考生可任选以下一个报考点,并在该报考点安排的考场参加初试:
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钟惠娟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澳门: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罗理基博士大马路614A-640号龙成大厦5-7楼
电话:(00853) 28345403,图文传真:(00853) 28701076
二、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外国语(满分值为100分)及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值为200 分);报考其他专业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50 分)。报考博士研究生,初试科目为一门外国语(满分值为100 分)和至少两门业务课(满分值均为100 分)。
初试均为笔试,考试时间均为三小时。
2.初试地点
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根据考生报考情况进行安排。考生应向自选报名点咨询相关事宜。
3.初试时间
2019 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时间为2019年4月13日至14 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二)复试
初试合格的考生需参加复试。复试预计将于2019年5月中旬举行。复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方式由国科大相关研究所、院系组织并通知考生本人。
(三)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国科大相关研究所、院系参照相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开展实施。
三、录取与入学
(一)录取
国科大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导师意见及体检结果综合评核后,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将于2019年6月由相关研究所、院系寄发考生本人。
(二)入学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入学。遇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须事先书面向国科大相关研究所、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
新生报到后,由相关研究所、院系组织体检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四、学制与学位
(一)学制
博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6年;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一般为3年,最长修读年限(含休学)不得超过4年。
(二)学位
课程学习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者,可获相应的学位证书。
五、学费及奖学金政策
(一)学费
1. 全日制研究生:相关收费与我校内地同类别研究生相同。
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8,000元/人/学年
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10,000元/人/学年
2. 非全日制研究生按下列标准收费: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30,000元/人/学年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民币40,000元/人/学年
(文科类:34,000元/人/学年)
(二)奖学金政策
学生在学期间可以按规定申请教育部设立的台湾、港澳学生奖学金。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梦琳
电话/传真:(86-10) 82672900
Email:humenglin@ucas.ac.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80号
邮编:100190
中国科学院大学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