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0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现发布《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信息公开工作2017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概述、公开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日期为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概述
2017年,中国科学院城市环境研究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要求,健全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严格规范信息公开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工作、规范充实公开内容,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发挥各类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作用,加强队伍建设,并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以下是信息公开情况报告。
1、 开展全所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建设工作。2017年,城市环境研究所贯彻《条例》《意见》《细则》和《中国科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进一步推动研究所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对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集中整改和检查,进一步完善了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信息公开渠道。
2、 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认真贯彻相关管理规定,在所网站设立了“信息公开”频道,并在所首页设置链接,频道中包括了“规章制度”、“信息公开规定”、“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申请”等栏目,便于研究所内外用户获取信息。
二、公开信息情况
1、经统计,在2017年,城市环境所主动公开的信息条数共91条,其中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共32件, ARP系统信息公开18条,网站公告34条、网站招聘公告7条。
2、2017年,城市环境所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申请信函。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7年,城市环境所按照院的要求,按期完成了“信息公开”网站频道的初步建设,但其中的内容还需要进一步的完善和充实,在2017年的工作中,城市环境所会继续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及时发布、更新有关信息,切实提升我所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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