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IPCC)
发布时间:2009-05-31
1.IPCC建立
认识到潜在的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世界气象组织(WMO)和联合国环境规划署(UNEP)于1988年建立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它对联合国和WMO的全体会员开放。
2.IPCC作用
IPCC的作用是在全面、客观、公开和透明的基础上,评估与理解人为引起的气候变化、这种变化的潜在影响以及适应和减换方案的科学基础有关的科技和社会经济信息。
IPCC既不从事研究也不监测与气候有关的资料或其他相关参数。它的评估主要基于经过细审和已出版的科学/技术文献。
IPCC的一项主要活动是定期对气候变化的认知现状进行评估。
IPCC还在认为有必要提供独立的科学信息和咨询的情况下撰写关于一些主题的“特别报告”和“技术报告”,并通过其有关《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方法的工作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提供支持。
3.IPCC 组成
IPCC下设三个工作组和一个专题组:
第一工作组 评估气候系统和气候变化的科学问题。
第二工作组 评估社会经济体系和自然系统对气候变化的脆弱性、气候变化正负两方面的后果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选择方案。
第三工作组 评估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并减缓气候变化的选择方案。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专题组 负责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计划。
每个工作组(专题组)设两名联合主席,分别来自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其下设一个技术支持组。
提供者:庄小四 07秋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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