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技合作处是研究所科研管理、国际合作、成果转移转化、知识产权管理、保密工作、质量管理体系和军工项目的主管部门,并承担学术委员会(含其他学术机构)、战略规划委员会、保密委员会、科技伦理道德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研究所科技发展中长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编制与组织实施;负责国家、院、省等各类纵向科技计划项目的全过程管理,以及对口科技人才项目科研经费的统一管理;
2.制定所地合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研究所与地方、企业的联系和交流,对接地方政府或企业需求,建立对外合作友好关系,不断拓展合作区域和领域,广泛开展科教合作、产学研合作,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3.负责横向委托合作项目全过程管理;
4.负责知识产权战略、规划与制度的制定,统筹知识产权的申请、维护、转化、应用、奖项申报及法律事务处理;
5.负责制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规划与政策实施,组织、促进及协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规模产业化及相关项目的管理工作,负责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协调中国科学院系统科技成果在闽转移转化;
6.负责对外投资的管理工作,包括方案制定、可行性研究、报批核准、资产评估等相关工作;
7.负责监督管理研究所资产管理公司(厦门中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的运营,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8.负责科技创新平台的规划、建设与管理;
9.负责科技成果和科技奖申报的管理和服务,承担科技档案建档、科技成果纠纷协调等工作;
10.负责仪器设备与科研耗材采购合同、对外委托合同的审批;
11.负责科技外事(来访、出国考察、学术交流)的审批、报批等管理工作;
12.负责学会、协会的组织管理,组织或协助组织学术会议, 负责科普宣传工作;负责科技期刊管理;
13.负责改善专项购置类项目的规划及实施管理;负责科研设备与大额耗材和技术服务的采购、验收和归档等工作;
14.负责科研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后勤保障处定期进行研究所实验室安全检查;
15.组织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内设保密办公室落实保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和保密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持续改进;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工作,军工项目和其他工程类项目的管理,负责国防创新科研条件的规划、资源争取及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16.负责学术委员会、战略规划委员会、科技伦理道德委员会等日常工作;
1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